文/林世嘉 財團法人台灣醫界聯盟基金會執行長
有鑒於新興生物技術之快速發展,各項技術逐漸成熟,國際上細胞與基因等新興生物技術產品陸續核准上市,國內醫療人員亦開始積極投入各種細胞、基因治療之研究與發展。根據全球市場研究機構(Research and Markets)預估,全球再生醫療市場至2021年將達537億美元。因應此趨勢,我國政府也於「5+2產業創新計畫」中,將再生醫學列為「生醫產業創新推動方案」的重點之一。因此,為了促使國內醫界了解再生醫療領域的範疇及國際發展趨勢,本文將以再生醫療為主軸,介紹此領域的發展現況、重要國家與國內的政策制度以及未來再生醫療的趨勢。
再生醫療技術 日本快速發展
二十世紀是藥物治療的時代,二十一世紀是再生醫療(regenerative medicine)的時代。再生醫療為發展可再生、修復和替代已受損或不健全的細胞、器官或組織。再生醫療包括世代(generation)和幹細胞的使用、組織工程和人工器官的培養。 對於傳統醫藥品無法治癒之疾病,再生醫療技術與產品提供了醫師及病患更多元的選擇。
2015年八仙塵爆後所使用的日本人工真皮移植技術,便是再生醫療的重大貢獻之一。目前因應再生醫療技術快速發展,各項技術逐漸成熟,國際上已有相關產品陸續核准上市,尤以日本的技術最為前端。日本為全世界第一個邁入高齡化社會之國家,為因應人口轉型並降低醫療照護成本,因而在醫療技術的發展上有著非常突出的成果。2012年山中申彌教授因誘導性多功能幹細胞(induced pluripotent stem cell, iPS)技術獲諾貝爾獎,奠定了日本在再生醫療領域引領全球的基礎。日本開發iPS細胞製成細胞層片移植至受損器官,便是再生醫療躍進的第一大步。
醫療奇蹟 改善人類健康與生活品質
本人過去三年間陸續前往日本參訪再生醫療的發展,其中數項產品的問世已著實改善人們的健康與生活品質,這樣的「醫療奇蹟」實在令人感動。以Cellseed公司細胞層片技術為例,該技術發展至今,已有豐富的臨床試驗、於組織再生研究成果發表於各國際期刊並在歐洲推展再生醫療之國際合作,甚至在歐洲首屈一指的醫療機構與諾貝爾搖籃之稱的卡羅琳(Karolinska)醫學院進行食道再生之臨床試驗,其技術已可應用到食道及膝蓋軟骨再生,該技術於2007年即完成全球首例缺血性心臟病造成的心臟衰竭治療,並在2015年核准上市,已使超過50名心臟病病患得以獲得良好的治療。
涉及複雜管理問題 速制定相關法律
有鑑於再生醫療的範疇可能涉及組織工程或是細胞療法等非藥物為基礎的治療方式,因此其在應用層面所涉及到的管理問題也較傳統醫療服務複雜。此外,再生醫療處理的疾病及問題往往非常迫切,太過漫長的審查程序將造成過高的成本,不利於此領域的發展,也無法即時提供患者服務。因此,近年來日本、美國及歐盟國家紛紛制定相關的法律,一方面確保先進療法的安全與品質,一方面又能提供足夠的彈性鼓勵此領域之發展與使用。
以日本為例,2013年日本國會通過「再生醫療推進法」,開始推動再生醫療管理制度的改革,可謂是日本再生醫療推動的重要進展,後續依序通過「再生醫療等安全性確保法」(Act on the Safety of Regenerative Medicine)和「醫藥品、醫療器材和其他治療產品法」(Pharmaceuticals, Medical Device, and Other Therapeutic Product Act, PMD. Act),簡稱藥機法,奠定日本再生醫療發展的基礎,也成為各國參考學習之對象。
美國國會 通過21世紀治療法案
美國FDA於2005年公告「21 Code of Federal Registration (CFR) 1271」法案中,於法條10(a)定義人體細胞組織物,是為當前美國再生醫療最相關之適用法源。然而,為了跟上新進療法應用的腳步,美國國會亦已於2016年12月通過「21世紀治療法案(21st Century Cures Act)」可望加速再生醫療療法的審查核准機制。
歐盟則於2001年將基因治療醫療產品和體細胞治療產品定義於Directive 2001/83/EC中,並於2004年陸續訂定相關監督與確保品質之標準。2007年通過了「新興治療醫療產品條例」(Advanced Therapy Medicinal Product (ATMP) regulation),依據該條例成立的特別的科學委員會評估相關產品、提供中小企業可以較優惠的條件取得上市,並企圖讓歐洲有意發展此領域的人不需要在每一國家都申請許可,以鼓勵這些新的治療的發展。
細胞層片技術 日本2015年核准上市
近年來,各國為促進再生醫療產品的發展,皆期望能參考日本「附條件與期限的早期核准」法規精神,一方面確保先進療法的安全與品質,一方面又能提供足夠的彈性鼓勵相關產品的發展。
以日本為例,目前已有4項產品經核准上市,分別是JACE(2007年)、JACC(2012年)、TEMCELL(2015年)、HeartSheet(2015年)。其中HeartSheet即是由TERUMO CORPORATION公司以日本再生醫學細胞層片之父─岡野光夫教授所發明的細胞層片技術所發展出,用以治療缺血性心臟病引起的嚴重心臟衰竭的細胞治療產品,透過自體大腿肌肉細胞利用細胞層片技術培養成心肌層片,再將心肌層片植入患者心臟。該項產品即是以「附條件與期限的早期核准」(conditional approval)方式取得核准上市,也因該產品2015年核准上市,幫助數名心臟病病患得以獲得良好的治療。
上述由岡野光夫所發明的細胞層片技術之後與Cellseed公司進行相關的產業作,業已成功發展出眼角膜、肺臟、食道、膝蓋軟骨等人體細胞組織的修復技術,其中膝蓋軟骨之治療產品亦渴望於明(2018)年取得核准上市。台灣三顧股份有限公司亦已於2016年12月與Cellseed公司簽訂合作備忘錄,希望將相關先進治療技術與產品引進台灣,並預計於三年內讓食道及膝蓋軟骨細胞層片產品於台灣正式核准上市。
美國FDA 今年核准諾華CAR-T療法
在美國方面,FDA也於今年8月核准諾華(Novartis)旗下的CAR-T療法Kymriah (tisagenlecleucel)上市,用於治療復發性和難治性B細胞急性淋巴細胞白血病(ALL)的25歲以下患者,該項產品的通過也意味著癌症治療已進入了細胞治療的新時代,未來亦將帶起相關產品發展的風潮。
台灣推動再生醫療 有恩慈條款
我國再生醫療隨著國際趨勢的發展,在政策面,已有恩慈條款,提供癌症末期或尚無醫藥品可使用之患者另一種治療的選擇;管理面部份,亦已公告相關規範,包括「人體細胞組織優良作規範」、「人類細胞治療產品捐贈者合適性判定標準」、「人類細胞治療產品查驗登記審查基準」、「人類細胞治療產品臨床試驗申請作業與審查基準」等。目前食藥署已於2017年7月公告「細胞及基因治療產品管理法(草案)」,期許經各方討論後訂定出更符合台灣患者需求又能推動產業發展之政策方案。
此外,為推動台灣再生醫療產業的發展,本會將籌組台灣再生醫學產學平台,預計邀請重要生技公司、學術研究單位一同參與,擬定架構如圖一,期望透過此平台的建立加速國內再生醫學資訊交流、技術推廣與媒合工作,擴大我國再生醫學之產學合作效益,並期待可更進一步與他國合作進行交流,擴增共享合作利益。
國家 法 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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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盟 2007年通過了「新興治療醫療產品條例」
日本 2013年國會通過「再生醫療推進法」、再生醫療安全法
美國 2016年國會通過「21世紀治療法案」(21st Century Cures Act)」
台灣 2017年7月公告「細胞及基因治療產品管理法(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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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一:台灣再生醫學產學平台創立架構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