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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年西醫院所宣導及督導考核 |
重點整理/編輯部
104年臺中市衛生局會同公會的西醫院所宣導及督導考核,從4月15日至10月31日已執行完成,所抽樣的診所都符合各項規範和標準。不過仍發現規定未勾選或是不清楚項目,請會員切確自我檢視。
104年執行完成應注意事項
1. |
診所網站依醫療機構網際網路資訊管理辦法規定,若設有新網址用以宣導診所醫療業務者,則需報本局備查。 |
2. |
依據醫療法第22條規定:需逐次並主動掣給醫療費用明細收據。 |
3. |
需知悉有「病人意外事件通報」之處理流程及通報紀錄表。 |
4. |
依醫療法第56條規定:需於105年底全面提供提供安全針具。 |
5. |
未看清項目即亂勾選或填寫。 |
105年督導考核重點事項
1. |
網路廣告查核 |
2. |
美醫機構管理本市126家 |
3. |
廢水及廢棄物處理(達20床以上洗腎診所及設3科別以上診所) |
4. |
醫療機構收費管理 |
5. |
執登異常資料管理 |
6. |
放射、檢驗品質提升計畫 |
7. |
診所病人安全管理(輸血、實驗室) |
8. |
安全針具(106年全面提供安全針具) |
9. |
病人安全推動(105~106公告版) |
10. |
醫院-安寧緩和醫療、器官捐贈意願推廣(安寧≧1‰、器捐≧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