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屆 (民國34年至38年)

陳茂堤
創立臺中市醫師公會 
台灣光復之初,臺中市的日籍醫師紛紛回去日本,日據時代的「臺中市醫師會」自然瓦解,當初台籍醫師即倡議重新成立「臺中市醫師公會」,並公推醫界老前輩陳茂堤博士擔任首任的理事長,成立之初的會員共94人。
臺中市醫師公會成立之初,陳茂堤理事長將會務的重點放在會員的交誼、醫學資訊的交換及會籍整理。
陳茂堤先生畢業於日本慶應大學醫學博士,返台開設婦產科診所,於就任臺中市醫師公會首任理事長時,年齡約60歲左右,很受臺中醫界推崇。
雖然陳茂堤醫師已過逝,但他對公會會務的奠基,令臺中市醫界長相懷念。
 
第二、四、五屆 (民國38年至41年、民國44年至49年)
巫永昌
追求健康世界
在民國35年間,巫永昌接任臺中市醫師公會第二屆理事長,當時臺中市的人口約七萬多人,醫師人數不滿一百人,他把公會的會務放在會員的聯絡及醫術的交流上,把公會的會務逐步帶上軌道。
在那個時代,台灣最多的病例為急性腸炎、瘧疾及肺炎,巫永昌說,或許與當時社會背景有關吧!
巫永昌醫師一生中默默追求的是:健康的身體、健康的社會、健康的文化及健康的人生。
 
第三、六、七屆 (民國41年至44年、民國49年至55年)
吳行全
爭取免開發票
律己甚嚴的吳行全,於擔任臺中市醫師公會理事長任內,很重視公會在外的形象,尤其在第六、七屆的理事長任內,公會協助政府對當初傳染病小兒麻痺、霍亂、腦炎的防疫工作,不遺餘力。
在個時期,稅捐單位曾要求開業醫師開立發票,以為課稅,經吳行全理事長與稅捐單位據理力爭後,雖然造成稅捐單位的不悅,但也因而沒有實施這項徵稅計劃,獲得醫界的肯定。
日本名古屋帝國大學醫學部畢業的吳行全,曾在該醫學部附屬醫院擔任至醫局長職務,於民國25年間回台灣,在自己的故鄉臺中市開設眼科診所。
吳行全師於民國80年10月病逝,享年86歲
 
第八、九屆(民國55年至61年)
洪孔達
全心關懷公會
從臺中市醫師公會於民國34年成立之初,洪孔達醫師即熱心投入會務,一直到他擔任兩屆理事長任內,可說是完全參與,全心關懷公會的成長與進步。
洪孔達醫師在理事長任內相當重視會員內部的團結,經常透過各種交誼活動,讓會員彼此相識、相知,使公會的業務穩定發展。
洪醫師在十年前退休,五十年的婦產科醫師生涯,由他接生的嬰兒有上萬名,而且曾經在日本、台大及臺中各接生過一對三胞胎,臺中市第一個嬰兒保溫箱是他從日本引進來的,另無痛分娩也是他最早引進到中部。

第十屆(民國61年至64年)
林敬義
辦專題演講
民國61年林敬義接任臺中市醫師公會理事長後,有感於醫師工作忙碌,少有時間自我進修或及吸收醫學新知。因此,創辦了醫學專題演講,每月均請台大醫院名醫師前來醫師公會為會員演講,贏得臺中醫界的肯定。
由於這項專題演講實施後成效不錯,而延續至今。
四十多年的行醫歲月,眼看台灣由農業社會進入工業社會,林敬義感觸良深,對生、死的詮釋,對人生的看法,對時代的改變,讓他體會到「與世無爭、與人無忤」乃是為人處世的良方。
目前,林敬義擔任欣中瓦斯公司董事長,對澄清綜合醫院,對台灣的醫療環境仍十分關心。

第十一、十二屆(民國64年至70年)
何天池
積極吸納會員
在擔任理事長期間為了籌措公會會址的購買經費,何天池把公會會費由幾十元提高為三百元,並派人到會員家中收費,當時有人不繳費,何天池以「除名會籍」作為懲罰,才繳清會費。
於民國64年間,台灣實施新醫師法,規定未加入醫師公會的醫師不得執業,當時省立醫院所有醫師都未加入公會,應該不能執業,何天池放出風聲要到省立醫院抓人,後來省府才編列預算,替省立醫院醫師繳交會費,此時期公會會員因而激增。
何天池醫師走過五十多年的醫師生涯,對社會、對朋友、對病患、對家人卻始終抱持一個「正」字,也就是行正路、做正事、以正待人。

第十三屆(民國70年至73年)
巫永德
潛研醫事法令
巫永德醫師對醫事法和健康保險相關法令,頗有研究心得,在理事長任內不斷地將研究成果提供給公會和政府醫政單位參考,他期望台灣的醫療環境,有更完善的醫療法律,而不斷地提昇和進步。
在擔任理事長任內,他為了讓臺中市醫療院所的行政事務經費有合理的報酬,主張由當初的勞保掛號費五元,提高為廿元,後來經中央醫政單位認同而全國實施。
臺中市醫師公會與日本兵庫縣醫師會締結姊妹會,也是在巫永德擔任理事長任內促成,對中日醫學、醫療技術的民間交流有大的助益。

第十四、十五屆(民國73年至79年)
王南廷
開創福利制度
在王南廷理事任內,相當重視會員間的感情聯絡,經常舉辦醫師間的各種球類,棋藝比畫,有助於轉診時的了解和溝通。此外,尚有諸多的創舉制度,例如:
一、民國73年,臺中市醫師公會推行會員加入台灣人壽保險團體壽險,讓會員得到更多保障。
二、民國75年,通過臺中市醫師公會會員福利退休辦法,為會員謀求完善的福利。
三、民國78年,臺中市九萬九千八百三十五位小學生受B型肝炎的驗血,臺中市醫師公會功不可沒。
王南廷醫師行醫四十多年來,接生過的孩子數以萬計,他最高興的是參加這些孩子的婚禮。

第十六屆(民國79年至82年)
鄭拱星
重視會員安全
在鄭拱星理事長任內,由於當時社會治安愈來愈壞,醫師被認為是高所得,成為歹徒綁架恐嚇的對象,因應許多會員要求,鄭理事長請警察局長、刑警隊長來參加公會會員的座談會,教導醫師們一些自保方法,並聘請他們為公會的顧問,多關照會員們的安全。
此外,公會會館由千越大樓遷到公益路現址,會員會費改由劃撥等事,都是在鄭理事長任內完成。
選擇眼科行醫近半世紀的鄭醫師說:「用眼睛多看社會的溫馨事,你會變得善良;用眼睛去體會別人的心,你會與人更和睦相處」。
 
第十七屆(民國82年至85年)
林高德
凝聚醫界共識
林高德是臺中市醫師公會歷屆理事長中最年輕的一位,在接任理事長期間,臺中市醫界更面臨新一波醫療法令及環境的大變革,林理事長不斷透過溝通或辦公聽會,讓會員凝聚共識,發揮力量。
這段期間以來,林理事長對公會會員的活動安排,採取生動化,如音樂會的舉辦,就獲得很高的肯定,再者,醫師公會於83年1月起發行「臺中醫林」雜誌,獲會員很大的迴響,這也是公會成立以來的創舉。
目前擔任澄清綜合醫院院長的林高德,肩負起澄清新大樓的興建任務,比別人感觸更多。不過他說:「天天做,不怕千萬事;日日行,不怕千萬里」,使林理事長更有信心與勇氣走下去,為臺中醫界奉獻心力。 

第十八屆(民國85年至87年)
廖仁
頭綁布條走上街
廖仁理事長上任之初,面臨全民健保紛亂之際,審查醫師漫無標準的刪除醫療費用引發醫界的強力反彈,醫藥分業的議案更是將醫界的不滿推到臨屆,為了 醫藥分業後基層診所的生存,廖理事長積極為會員爭取權利益,綁上布條破天荒的帶領會員走上街頭。
為了凸顯醫藥分業的不合理,廖理事長強勢作為,於臺中市實施醫藥分業的三天內,全市醫療院所一口氣釋出二千八百六十七張處方箋,考驗健保藥局的能耐,結果有一千五百四十一張沒有領到藥品,証明了這項政策的蒼促和荒謬。
他倡導成立聯合門診、聯合藥局、落實轉診制度、協調醫療糾紛。他認為公會的責任就是提供給會員安定的醫療環境,他大聲疾呼轉診制度的優勢,認為好的轉診制度,可以讓小診所和大醫院雙雙存活下來。
三年任期廖理事長竭盡所能讓醫師公會成為全體會員溫馨的家。 
廖理事長任內,醫師公會積極幫會員解決醫療糾紛的困擾,廖理事長認為每一項醫療糾紛的背後都有高人遙控,越來越難處理,又不忍見到會員走法院的窘態,幫會員達成協議乃義不容辭。一年來,由廖理事長親自出面為會員協調療糾紛,就高達二十六件,也創下公會成立以來的「新紀錄」。 

第十九屆(民國88年至91年)
蔡文仁
心繫醫界權益 
蔡文仁理事長就任的三年內就碰上二件醫界的大事。
民國88年9月21日中部發生大地震,蔡理事長在數小時內就號召許多醫師組成醫療隊進入災區;當晚和公會幹部帶著日本趕來的神戶醫療隊到衛生局開會。災後二個月內,公會則組成醫療隊輪流支援災區的醫療站。在蔡理事長積極的領導風格下,本會展現了救災工作的最大效率。
民國90年7月1日總額預算實施,蔡理事長喊出「心雖不願,期待突破僵局」的醫界心聲,對於醫界被迫接受總額預算、健保局捨本逐末的作為表達強列的不滿和抗議,並提出具體建言,要求健保局重新訂定支付標準、開放基層診所服務項目、加強監測醫療品質及醫療支出..等,數年後回顧,這些當年的要求大都已一一逐漸落實成政策的目標。
除了遇上大環境的變化外,蔡理事長對於醫界相關的權益也投入許多的關注和心力;他批判健保局對健保合約第16條的過度執行,讓台灣醫生犯罪率成為世界第一。另外,為對會員提供更多的保障,民國89年元月起,從公會節餘款中撥出110萬元,為公會會員投保50元的壽險。
民國91年底,他雖已卸任,仍為維護醫師調劑權,反駁藥事法102條的荒謬,不惜策劃和衛生局對簿公堂,打贏漂亮一戰。
 
第二十屆(民國92年至94年)
王金明
以歡喜心服務的行動派
在同僚朋友的眼中,王金明顧問是個具有行動力的人。他待人熱忱、處事冷靜,最大的特色是能在短時間內歸納出繁複議題的重點,因此許多大型的會議或報告都喜歡找王金明顧問來幫忙跨刀。個性上,他的溫和理性也深受信賴,往往在火爆的場合中,他的超強「忍功」讓會議能夠圓滿得到結論。 
王理事長行走人生奉行八個處世之道,包括: 盡人事聽天命;謀定而後動;對的事堅持到底;堅持至最後一秒鐘;事豫則立、不豫則廢;知己知彼百戰百勝;成功要訣:精、準、快、穩;贏在起跑點。積極、效率和服務導向的特質,讓他在醫療團體或是扶輪社都有極好的人緣。 
2001年當選臺中市醫師公會理事長後,他立即提出「服務、行動、效率、友誼」為啟航目標,訂出新團隊的方向作為任期的行動準則。2004年SARS風暴,在當時臺中市醫師公會理事長王金明帶領下,臺中市是全國第一個成立防SARS小組的城市,公會一方面督促政府積極措施,一方面印製宣導文宣透過各大醫療院所教育民眾,為臺中市守住一片淨土。 
在王理事長任內,臺中市醫師公會繼兵庫縣姐妹後,再度與日本的沖繩縣醫師會締結姐妹會,2004年2月20日在前理事長廖仁的牽線下,王理事長率領臺中市醫師公會結盟團到達琉球,受到盛情的歡迎,與沖繩縣姐妹會會長稻富洋明一起簽下結盟同意書,雙方訂定醫學、醫療資訊交流及兩會的互訪、觀光及親善等活動進行。
同年,王理事長當選中華民國醫師公會全聯會的常務理事,經常往來臺中台北之間為醫界權益盡心盡力。2005年11月份「脊醫師法草案」在超過100位立法委員連署成案後,為阻擋這個將影響深遠的法案通過,全聯會組織陳情團體,進入緊湊密集的遊說爭戰中。王理事長全程參與,親筆記錄下遊說拜會過程中的討論和決論,250頁厚厚一本「全聯會Totether with 立法院」的實況報導,完整的留下一頁捍衛醫界權益尊嚴的奮鬥歷程。 
 
第二十一、二屆(民國95年至100年)
高大成
促進醫界團結
高理事長任內醫界歷經多項政策變動,為捍衛醫界權益,與理監事團隊憚精竭慮進行對策因應,例如420總額訴求大遊行、帶會員打醫療分業及點值追扣官司…等,並以其法醫專業背景,協助會員協調醫療糾紛。
另外,執行各項醫師公會理事長定期例行職務,以及歷任理事長精心規劃的福利方案如會員退撫辦法、50萬定期壽險、滿65歲會員致贈豬腳麵線...等以外,並開創多項嶄新業務,提升公會服務功能。 
任期內首創服務事績
◎首創醫療互助金:自96年9月實施至今協助會員處理糾紛約計70多件,會員最切身感受並不是可獲得多少理賠金乃是事情發生當下本會所提供的緊急協助,適時大大減緩心理壓力與恐慌!
◎98年密集班繼續教育順利協助會員全數完成換照
◎因應衛生主管機關每年督導考核作業及防範糾紛發生,公會統一採購緊急用藥供會員索取
◎設置二性平等法民眾申訴專線主動解決會員執業困擾
◎將會務人員改成早晚班以延長服務
 
第二十三、四屆(民國100年03月至106年03月)
 羅倫檭
◎民國100年7月起本會實施70歲以上未執業或80歲以上會員免繳常年會費。
◎民國100年9月起為提供會員便利且多元化的繳費管道,與玉山銀行合作會費代收服務,讓會員可至全省超商繳款。
◎民國101年9月起由臺灣台中地方法院結合臺中市等醫事團體實施醫療專業調解人員、醫療專家諮詢暨醫療鑑定之全國首辦試辦計畫,發揮訴訟外解決紛爭功能及於醫療訴訟中協助製作爭點整理,減少一再請求醫療鑑,稽延訴訟終結。
◎民國102年起每年皆與臺中地方法院、各大醫學中心、學界、法界…等共同主辦「臺中醫法論壇」,獲各界熱烈探討及回應。
◎民國104年11月29日本會首創成立「空氣污染影響健康行動小組」,關心且正視空污將造成市民健康嚴重威脅的問題。
◎民國105年11月通過成立「會員急難救助金」,宗旨為關懷及救助因故或因病不能執業致生活陷入困境之本會會員。
◎協助處理本會院所醫療爭議案件計84件,和解率達五成。
◎任內成立四個社團:美展聯誼社、羽球社、登山社及太極空手道社,擴大會員休閒聯誼參與。
 
第二十五、六屆(民國106年03月至112年03月)
 


陳文侯
1、在Covid-19 疫情期間,全力防疫並獲致全面成功。
2、調解醫療糾紛之成果優異,衛生福利部史上首度頒發「績優調解委員獎」。
3、妥善處理診所勞資爭議。
4、鼓勵發展自費項目及國際醫療。
5、爭取簡化醫院評鑑。
6、舉辦「醫藥分業20年國際研討會」,促成大法官會議釋字第778號之釋憲成功。
7、為所有醫療院所聘請法律顧問。
8、購置本會第二會館,並完成第一會館擴大資料儲藏室及修繕。
9、與臺北市醫師公會締結為姊妹會,並於Covid-19 疫情期間以防疫物資支援兩個日本姊妹會。
10、設立「醫療奉獻獎」與「青年醫師獎」。
11、協助立法院醫療相關法案之制定。
12、協助推動大醫院與基層診所間之良性互動及雙向轉診。
13、設立「青年委員會」。
14、擔任「臺中市政府學校衛生委員會」委員,維護學童健康。
15、宣導防制空氣污染。



第二十七屆(民國112年03月至今)



王博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