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疫專區-醫療人員自主健康管理期間返回工作建議
2020-06-20
主  旨:檢送「因應COVID-19疫情醫療照護工作人員自主健康管理期間返回工作建議」,請貴院/公(協)會轉知所屬工作人員/會員配合辦理,請查照。

說  明:
一、依據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109年6月10日肺中指字第1093800472號函辦理。

二、為兼顧醫療體系量能及防疫安全,經評估國際間現有實證資料,以及國內醫療照護工作人員各類通報採檢結果,並參考美國疾病管制中心針對醫療照護機構疑似COVID-19病人之解除經驗性防護措施時機,新增訂定「因應COVID-19疫情醫療照護工作人員自主健康管理期間返回工作建議」(附件),重點摘要如下:
(一)法定傳染病通報個案(非確診):於2次(採檢間隔至少24小時)採檢陰性且退燒24小時(未使用退燒藥)且相關症狀緩解後,可返回上班。惟若仍於居家隔離或居家檢疫期間者,應繼續居家隔離或居家檢疫至期滿。
(二)擴大採檢個案:於1次採檢陰性且退燒24小時(未使用退燒藥)且相關症狀緩解後,可返回上班。
(三)居家隔離或居家檢疫個案:醫院及機構之醫療照護工作人員於居家隔離或居家檢疫期間若未出現相關症狀,於居家隔離或居家檢疫期滿後進行採檢,不需等待檢驗結果陰性,即可返回上班。
(四)上述個案於自主健康管理期間返回工作,應依循「醫療照護工作人員自主健康管理期間返回工作建議」所載相關注意事項。

三、針對醫療照護工作人員居家隔離期滿之採檢,請貴單位協助於隔離期滿前聯繫本局安排採檢院所。

四、另配合修訂「醫院因應院內發生COVID-19(武漢肺炎)確定病例之應變處置建議」、「醫療照護工作人員COVID-19擴大採檢及個案處理流程」、「醫療照護工作人員COVID-19擴大採檢者返回工作建議」、「防範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醫療照護工作人員擴大採檢個案自主健康管理通知書」、「醫療照護工作人員COVID-19擴大採檢常見問與答」等文件,併同旨揭建議置放於疾病管制署全球資訊網(https://www.cdc.gov.tw)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武漢肺炎,COVID-19)專區之「醫療照護機構感染管制相關指引」項下。

五、副本抄送本府社會局,請惠予轉知所屬照護機構週知,配合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