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局將啟動美容醫學診所公共及消費安全聯合稽查
** 時間 : 預計112年12月左右。(不會事先告知)
** 對象 : 以執行美容醫學業務且近期2-3年有醫療或消費糾紛之診所為優先稽查對象。
轉知衛生局10月26日函文:爲保障民眾就醫環境場域之安全,衛生局將啟動美容聯合稽查一案,請配合辦理,說明如下:
依據臺中市政府消費者保護委員會112年第1次會議紀錄及112年度本府消費安全、衛生及定型化契約聯合查核時程月份表辦理。
按醫療法第56條第1項規定:醫療機構應依其提供服務之性質,具備適當之醫療場所及安全設施。故民眾就醫時,適當之醫療場所及安全設施尤為重要,爰將啟動聯合稽查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