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 |
檢視細項 |
已檢視
請打∨ |
三
、
跌
倒
預
防 |
1.對診所工作人員、病人、家屬及其照顧者,提供跌倒預防的宣導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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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病人若使用易增加跌倒風險的藥物(例如:安眠、鎮定、輕瀉、肌肉鬆弛、降壓、利尿等),需將藥物可能產生如頭暈、下肢無力等反應,向病人說明清楚,並提醒其返家應注意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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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定期檢視診所內診療床、座椅及無障礙設施(可參酌內政部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白皮書之無障礙環境規定,提供無障礙空間之設施與規劃)的安全性。【公會網站-下載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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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持地面清潔乾燥、走道無障礙物且照明充足,如地面濕滑時,須設置警示標誌,注意環境安全以降低跌倒後傷害程度,如廁所宜加裝止滑設施及扶手、病人抽血座椅兩側宜有扶手與靠背,避免病人暈眩時跌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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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體重計宜固定妥當並有防止跌倒機制。 (無體重計者免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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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感
染
管
制 |
另請填具P9、P10「臺中市基層診所感染管制查核表」
【感染管制參考文件資料】
註:
1.相關海報112年部分內容已修正,衛生局預計5月5日提供紙本海報。
2.5月10日前繳回之診所(需實地訪查之診所,計740家),將全面寄發海報。
5月30日前繳回之診所(僅書面審查,計304家),若需紙本海報,可於5月5日之後至公會索取。
(電子檔-公會網站下載)。 亦可至【衛生局網站下載】或 【公會網站-下載9】 |
項目 |
檢視細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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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檢視
請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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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提
升
手
術
安
全 |
□無手術業務者免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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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局麻者填下列第1-8項;□執行全身麻醉者下列項目全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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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獲得病人/家屬之同意並簽署手術(生產)及麻醉同意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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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手術前,確實核對手術病人姓名、手術部位、手術術式、特殊病史、是否服用抗凝血劑/抗血小板藥及過敏史;核對病人身分時,應主動詢問並請病人回答,如病人無法回應問題,可改向家屬或陪同人員確認取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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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手術器械確實清洗、消毒、滅菌,建議以第三級以上包內化學指示劑確認滅菌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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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應備有急救藥品及設備,如Epinephrine(Bosmin)、Ambu、…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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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管制藥品應設專櫃及加鎖保管,麻醉藥品應有適當保管機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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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訂有緊急轉診流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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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有左右側區別的手術、多器官、多部位手術(例如四肢、手指、腳趾)建議手術前應由手術小組成員共同確認病人及手術部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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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傷口縫合前,與醫師共同確實清點紗布、器械及縫針數和其他手術無菌區之物品無誤。如有檢體,容器上應有至少二種屬於病人的基本辨識資料(通常為病人之全名、出生年月日、病歷號碼),並需載明檢體之來源(組織、左右側等)。檢體應有雙重核對之標準作業流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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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執行全身麻醉之醫師須具備有效期內之專業證照、資格與急救能力,如ACLS等。施行「特定醫療技術檢查檢驗醫療儀器施行或使用管理辦法」第23、27條手術時,其屬全身麻醉或非全身麻醉之靜脈注射麻醉特定美容醫學手術者,應有專任或兼任之麻醉科專科醫師全程在場,且應於手術時親自執行麻醉業務。前項非全身麻醉之靜脈注射麻醉屬中度、輕度鎮靜者,得由手術醫師以外之其他受麻醉相關訓練之醫師執行,不受前項應有麻醉科專科醫師規定之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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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為提升麻醉安全,應定期檢測麻醉機及基本生理監視器(如心電圖、血壓計、體溫計、電擊器、動脈血氧濃度及潮氣末二氧化碳監視器等設備儀器),並確認其功能正常二氧化碳監視器等設備儀器),確認其功能正常,並對儀器的操作和安全管理進行訓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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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執行麻醉業務者均清楚麻醉和急救藥品及醫材之存放位置,已抽取藥品均應在針筒上以不同顏色標籤標示藥名,並註明藥物濃度。注射前有再確認及覆誦的機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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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建立麻醉藥品抽藥準備與黏貼標籤標準作業流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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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與恢復室或病房醫護人員完整的交班,內容應包括:雙方共同核對確認病人身分、手術部位及手術情況、病人意識及生命徵象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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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診所 □有 □無 執行輸血業務,若有,應有完整備血和輸血之標準作業流程,執行輸血時,應確認病人、血型及血袋代碼之正確;輸血中或後應注意病人有無輸血反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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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有緊急應變(如火災.地震.斷電)處理流程,如緊急供電系統、安全逃生動線指引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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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
維
護
運
產
兒
安
全 |
□ 無生產業務者請勾選此欄,以下免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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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生產業務者,以下必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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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具有產科風險管控機制,醫護人員具高危險妊娠知識及緊急處理機制,並有緊急生產、輸備血及轉診流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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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為維護孕、產及新生兒安全,醫護人員應對高危險孕婦衛教,依懷孕週期做產前檢查、正確用藥及避免接觸抽菸、毒品或酗酒等致畸胎之物質,及告知返診時機。為避免血栓形成,鼓勵產婦盡早下床活動。醫護人員能辨識異常生命徵象(含新生兒)、產後出血及併發症,並有適當處置流程,與後送醫院建立良好緊急轉診管道及病例回饋,必要時進行轉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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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醫護人員及相關員工需了解生產事故通報的時機和目的及啟動相關關懷機制。【參考文件資料】 (網址:https://www.tpr.org.t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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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設有產房工作日誌,確實登錄生產相關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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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新生兒出生即刻戴上辨識身分之手圈,並於出生紀錄單加蓋新生兒腳印及母親手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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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訂有新生兒急救標準作業要點,並有稽核紀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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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產房及嬰兒室環境整齊清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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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出生後7日內辦理出生通報且無逾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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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訂有緊急剖腹產標準作業流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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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出院時有確認嬰兒之出生時間、手圈資料、腳印無誤後,始交付嬰兒予產婦或家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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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訂有產房及嬰兒室護理常規及工作手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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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是否張貼母乳哺育文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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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醫護人員每年是否接受母乳哺育相關訓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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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非醫學理由,嚴禁提供胎兒性別篩選服務及廣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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