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文整理 / 葉文娜.編輯部
去年12月27日中午一點過後,公會的會議室開始擠進醫師、醫師娘,室內滿了,後到的人搬個椅子坐到門外,大家來的目的只有一個:一例一休到底怎麼做?
這是臺中市醫師公會為會員辦的第二場講座,邀請臺中市政府勞工局洪佩如專員說明一例一休立法原由及實施內容並解惑。會中大家的問題一竹籮筐,一個問題再引出無數的問題,座談會主持人陳文侯副理事長不得不數度的打斷會議維持秩序,顯見一例一休對醫界的衝擊和帶來的焦慮。以下為當天重點說明摘要:
勞資協商同意 加班可換補休
1. 診所可擬定協議後的勞動契約,達到雇主、員工和病患三贏目標。
2. 一例一休施行,未照制度罰則由二萬元至一百萬元,此點適用吹哨者條款。(吹哨者條款:勞基法明訂雇主不可對申訴勞工有解雇、降調、減薪等不利處分) 3. 一週七天中有二天,一為例假日, 一為休息日,勞資雙方可自行約定。 原則例假日不得出勤,若勞工出勤,工資應加倍並再補休。休息日加班費計法:前2小時加給1 又1/3,後2小時加給1又2/3,未滿4小時以4小時計。事後勞方要求,則可換補休,最好有協商簽名為據。
變形工時 四週合計必需160小時
4. 一例一休工時上限適用雇主與勞工關係,特約人員和部份工時之員工亦適用上班一週四十小時及一例一休,超出之工時加班費比照新制。
5. 若有特殊需求可用變形工時:二週、四週或八週,二週每7日至少應有1日例假,每二週至少應有4日例、休假。若有特殊需求可四週160工時彈性排班,每二週內至少應有2日例假,每四週至少應有8日例、休假,所以四週彈性排班可連續12天,勞資協商的會議記錄留存備查。 6. 勞工之特別休假,因年度終結或契約終止而未休之日數,雇主應發給工資。雇主應將勞工每年特別休假之期日及未休之日數所發給之工資數額,記載於第二十三條所定之勞工工資清冊,並每年定期將其內容以書面通知勞工。 總之,所有的勞資雙方協商最好都能留下記錄,以備將來萬一有爭議時有所依據。
七成診所贊成縮短看診天數
臺中市醫師公會為因應一例一休帶給會員的衝擊,快速的做出三項回應,除了召開上述的勞基法座談會外,並提出試算表陳情立委,再者也發出問卷調查,了解基層診所對新制的因應作法,依截稿前回收的257份問卷,因應一例一休考慮增加人力的有16%,依規定給予加班費的有41%,配合週休二日的44%;如果特定醫事人員如藥師無法出勤時,有11%表示要增聘藥師,30%要釋出處方箋,另外,週休二日的有51%,其他則有超過72%的診所贊成健保看診天數從25日修正為22日申報計算,至於衛福部擬增加假日診察費,推動「壯大基層醫療」政策,高達82%診所表示無法配合假日看診。一例一休突如其來,宣佈後物價漲聲四起,但不是什麼都能「轉價」,醫療服務如何轉價?基層診所無力應付加班人事費,大部份採取週休二日,如何配合衛生福利部推動的壯大基層和分級醫療? 制定法令是勞動部,但受沖擊的是經濟部和衛福部。誠如衛福部部長林奏延10日表示,一例一休讓醫療人員回歸正常工作型態,但門診縮減的情況,「民眾也要習慣」。勞基新制已是事實,醫界顧生存,努力尋求多贏的機制現在才開始。
因應勞基法一例一休問卷統計
勞基法一例一休案對診所運所衝擊很大,為了解會員因應想法,本會於105年12月26日針對本會診所寄出941份問卷,至106年1月10日止,回收257份問卷,統計結果如下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