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全聯會轉知9.【全聯會建議院所電價比照社福單位凍漲,經濟部函復說明】
全聯會建議行政院及經濟部,有關醫療院所電價比照社福單位凍漲不調整一案,經濟部於5月1日函復說明如下:
全聯會於113年3月28日函請行政院及經濟部,建議醫療院所電價比照社福單位凍漲不調整,經濟部於113年5月1日函復重點略以:
(一)考量地區醫院經營較為困難,且多位於非六都核心區域(含離島偏鄉),影響民眾就醫較大,地區醫院電價調漲差額今年將由政府補助台電公司之1,000億元總額內吸收,自114年度起,改由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編列預算支應。
(二)有關診所部分,其用電量較小,多採住宅或小商店電價(累進電價),而在照顧民生考量下,住宅700度以下、小商店1,500度以下微調3~5%。至用電量較高之診所,可評估改選時間電價計費,且選用後搭配在尖峰時間節約用電,可進一步節省電費支出。台電官網有提供時間電價試算服務,讓用戶易於瞭解方案內容並進行電費試算。
(三)有關大型醫學中心部分,其電費占營業成本比重約0.5~1%。經濟部已整合產業發展署、商業發展署、中小及新創企業署、能源署及台電公司成立「節電服務團」,與衛福部協助大型醫療機構節電,並提供節電改善相關補助。另醫院亦可參與台電需量反應措施,於指定時間減少用電,有助節省電費負擔。
相關訊息刊登全聯會網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