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局轉知Ⅷ
【104年度醫事人員至原住民族地區開業補助案】
衛生局轉知為辦理衛生福利部104年度「醫事人員至原住民族地區開業補助」案,說明如下:
有關「衛生福利部補助醫事人員至原住民族地區開業要點」補助對象、補助範圍、補助條件、獎勵項目及額度、申請文件等,請詳閱該要點第二、三、四、五、七、八點。
本年度衛生福利部受理時間分二階段:
(1)104年1月1日至10月31日止至山地原住民鄉開業且符合上開要點者,填妥相關申請書表單後,請於104年11月1日前檢送本局,俾憑審查後核轉衛生福利部辦理。
(2)104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止開業之醫事機構,請於105年1月4日前檢送衛生局,俾憑審查後核轉衛生福利部辦理。
補助要點、申請書及切結書等相關附件,請逕至衛福部網站http://www.mohw.gov.tw之最新消息/公告訊息/衛生福利部下載電子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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