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份學術演講會
104年度中區醫療網 診所病人安全輔導計畫
104年度醫療區域輔導與醫療資源整合計畫基本救命術(BLS)訓練課程
0725成人預防保健服務訓練課程
0815成人預防保健服務訓練課程
20150911-0912台灣健康照護聯合學術研討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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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罩採購平台
台灣老人急重症醫學會 7~8月學術研討會(台中8/15)
用藥相關規定
7/25全聯會視訊~醫療安全暨品質研討系列
全聯會轉知Ⅰ
全聯會轉知Ⅱ
全聯會轉知Ⅲ
全聯會轉知Ⅳ
全聯會轉知Ⅴ
西醫基層醫療服務審查執行會中區分會6月各科管理會議 決議事項
高爾夫球賽成績揭曉
診所違規態樣,各院所注意以免受罰
新婚甜蜜
遇特定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適用對象時無須快篩檢驗
福壽綿綿
衛生局轉知Ⅰ
衛生局轉知Ⅱ
衛生局轉知Ⅲ
衛生局轉知Ⅳ
衛生局轉知Ⅴ
衛生局轉知Ⅵ
衛生局轉知Ⅶ
衛生局轉知Ⅷ
衛生局轉知Ⅸ
衛生局轉知Ⅹ
衛生局轉知XI
學術演講
8/11糖尿病共同照護網醫事人員認證專業知識課程電腦考試
7/26醫師倫理與社會責任論壇
 
衛生局轉知Ⅶ
 
【八仙粉塵氣爆事件燒燙傷病人之成癮性麻藥使用原則】
轉知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針對新北市八里區八仙樂園粉塵氣爆事件燒燙傷病人之成癮性麻醉藥品使用原則乙案,說明如下:
依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醫師為非癌症慢性頑固性疼痛病人長期處方成癮性麻醉藥品注意事項」規定,分述如下:
(1)非癌症相關之慢性頑固性疼痛病人,指非因癌症引起,而無法以其他藥物或治療緩解疼痛,必須使用成癮性麻醉藥品止痛,或因燒燙傷、重大創傷等需住院反覆進行手術修復之病人。
(2)長期使用之定義為「指連續使用超過十四日或間歇使用於三個月內累計超過二十八日」。
(3)醫師為非癌症慢性頑固性疼痛病人長期處方成癮性麻醉藥品,需由收治醫院依前開注意事項,請病人會診相關科別,審慎評估處方合理性及必要性後繼續使用,並定期向本局及食品藥物管理署列報。
針對旨揭事件燒燙傷病人,如有使用成癮性麻醉藥品連續達14天或於3個月使用滿28天之個案,請貴院自行造冊列管,尚無需依「醫師為非癌症慢性頑固性疼痛病人長期處方成癮性麻醉藥品注意事項」向本局及食品藥物管理署列報。
倘該等病人完成清創手術,病情趨緩,於事件發生3個月後,經醫師評估仍因慢性頑固性疼痛,需繼續使用成癮性麻醉藥品者,再依前開注意事項,經會診相關科別,審慎評估繼續使用之必要性,並依規定辦理列報相關事宜,會診期間醫師仍可繼續使用藥品。
成癮性麻醉藥品有其濫用性與依賴性之風險,為避免造成醫源性成癮,仍請醫師於治療期間審慎評估處方之合理性與必要性,以維護病人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