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聯會轉知5.【退伍軍人之病通報及採檢事宜】
全聯會轉知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有關退伍軍人病之通報及採檢相關事宜,說明如下:
依現行退伍軍人病病例定義,個案需符合臨床條件「肺炎病人,並出現倦怠感、畏寒、肌肉酸痛、頭痛、發燒、頭昏、咳嗽、噁心、腹痛、腹瀉及呼吸困難等任一症狀」始符合通報定義,爰通報退伍軍人病需符合臨床有肺炎,未有肺炎而僅尿液抗原快速檢測陽性,未符通報定義,無需通報。
尿液抗原快速檢測方法可能因其它致病菌感染出現非專一性訊號而有偽陽性結果,另依台灣胸腔暨重症加護醫學會及台灣感染症醫學會公布之台灣肺炎診治指引,退伍軍人菌之尿液抗原快速檢驗,僅建議用於嚴重社區型肺炎病人之臨床檢查。為能正確掌握我國退伍軍人病流行現況,同時避免未符病例定義個案通報後即啟動各項防疫作為,增加非必要之公共衛生資源耗用,請惠予轉知轄內醫療院所,請臨床醫師於就診病患確有肺炎症狀時,始進行退伍軍人菌尿液抗原快速檢測並通報,檢測結果陽性需於投藥前採檢痰液檢體送驗或進行PCR檢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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