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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聯會轉知「全民健康保險西醫醫療資源不足地區改善方案巡迴地點列屬藥事法第一百零二條所稱無藥事人員執業之偏遠地區列表」附表五、附表六、附表八、附表十三,業經衛生福利部於113年8月20日以衛授食字第1131409529號公告修正發布,並自即日生效,相關訊息請上網查詢。 ※全聯會轉知台灣腎臟醫學會辦理「113年推動慢性腎臟病健康識能提升計畫」,請會員踴躍申請參加,相關訊息刊登全聯會網站。執行期限:113年7月1日至9月30日。詳細申請作業說明資訊,請至https://reurl.cc/34DVvM網站參閱。 ※全聯會轉知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公告修訂「全民健康保險偏鄉地區全人整合照護執行方案」(原「全民健康保險山地離島地區醫療給付改善方案提昇計畫之山地鄉全人整合照護執行方案徵求書」,相關訊息刊登全聯會網站。 ※全聯會轉知「全民健康保險藥物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第七十九條附件二、第八十條附件三、第八十一條附件四、第八十二條附件五、第八十三條附件六、第八十四條附件七,業經衛生福利部修正發布,自113年1月1日生效,相關訊息請上網查詢。 ※全聯會轉知衛生福利部修正「罕見疾病醫療照護費用補助辦法」第3條第1項第6款所稱「具一定效益與安全性之支持性及緩和性之照護費用」,相關訊息刊登全聯會網站。 ※全聯會轉知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公告修訂「全民健康保險遠距醫療給付計畫」,自公告日(113.8.27)起實施。 本計畫修訂重點如下: (一)施行地區: 1、新增「全民健康保險山地離島地區醫療給付效益提昇計畫」適用地區、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資源缺乏地區。 2、刪除衛生福利部試辦遠距醫療相關計畫之施行地區「年度之限制」。 (二)實施場域:新增法務部矯正署所屬51所矯正機關及3所分監。 (三)遠距會診科別:新增精神科(僅限於矯正機關及3所分監內);在地醫師執行精神科遠距醫療,應依管制藥品管理條例規定取得管制藥品使用執照。 二、有意願參與本計畫者,自公告日起得檢具執行計畫書及相關文件向本署各分區業務組提出申請。 ※全聯會轉知法務部法醫研究所「法醫解剖專業訓練計畫」申請簡章,受理期間為每年10月1日至10月31日止,請協助轉知符合受訓人員資格者,得依本計畫提出申請,相關訊息刊登全聯會網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