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特定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適用對象時無須快篩檢驗
疾管署轉知具高風險慢性病及伴隨危險徵兆之類流感患者為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適用對象,看診時如遇上開患者,無須快篩檢驗,即可開立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以把握用藥良機,維護民眾健康。
依疾管署流感監測資料顯示,目前國內流感重症病例數呈上升趨勢,流感重症病例以65歲以上、有慢性病史者為主。依疾管署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用藥規定,流感併發重症患者、類流感患者有伴隨危險徵兆(包括呼吸急促、呼吸困難、發紺、血痰、胸痛、意識改變、低血壓;兒童之危險徵兆尚包含呼吸急促或困難、缺乏意識、不容易喚醒及活動力低下),或類流感患者具重大傷病/免疫不全/心肺血管疾病、肝、腎及糖尿病等疾病史,即為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用藥對象,醫師看診時如遇上開病患,無須快篩檢驗,即可開立公費藥劑。
目前疾管署儲備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包括瑞樂沙及克流感膠囊2種,2種藥劑皆可用於治療A型或B型流感,其中克流感膠囊使用於1歲以上兒童及成人,且需依兒童體重或病患身體狀況調整劑量,另瑞樂沙使用於5(含)歲以上兒童及成人,不需依兒童體重或病患身體狀況調整劑量。經醫師臨床判斷評估符合公費用藥條件者,即可開立適當公費藥劑予病患使用,若流感併發重症等患者,因昏迷等原因致無法吸入/吞服抗病毒藥劑,可向本署各區管制中心申請點滴注射型流感抗病毒藥劑RapiactaR。倘為非公費抗病毒藥劑合約醫療機構,發現符合公費藥劑用藥條件之患者,請轉介病患至合約醫療機構就醫,或與當地縣市衛生局聯繫,即時獲得適當的治療。
有關「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使用對象一覽表」(已放置公會網站),另有關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相關資訊,可逕自疾管署全球資訊網(www.cdc.gov.tw)專業版>傳染病介紹>第四類法定傳染病>流感併發重症項下「抗病毒藥劑」專區瀏覽查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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