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局轉知12.【新型A型流感通報定義修訂之相關功能調整】
衛生局轉知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傳染病通報系統(下稱NIDRS),已完成新型A型流感通報定義修訂之相關功能調整,請各院所配合辦理,說明如下:
衛生局前於113年6月19日以中市衛疾字第1130079881號函知各院所有關疾管署修訂我國新型A型流感通報定義,自本(113)年6月15日起實施,請各院所於疾管署NIDRS完成新型A型流感通報單調整前,先於通報單之備註/其他症狀以文字說明(諒達)。
上揭系統之通報單,疾管署業於本年6月27日完成調整,請各院所依通報個案之臨床症狀、流行病學條件及疫調資料,勾選/填寫上揭系統之通報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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