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8日理監事聯席會議
主席報告:(摘錄)
會中王博正理事長報告上次(6月份第15次)理監事聯席會決議案辦理情形,其中有關全聯會「台灣醫療典範獎」原推薦鐘坤井顧問候選。惟該次會議後鐘坤井醫師謙辭婉謝,本次與會人員一致同意改推薦林義龍常務理事,相關資料於7月31日提交。臺中市政府衛生局曾梓展局長特別與會宣導,淨零碳排已成為全球一致性目標,衛生局緊隨全球趨勢,擘劃公衛願景,減緩氣候變遷對各地造成的災害,將「低碳永續生活化」正式納入施政主軸,朝向2050淨零碳排邁進。於次日(7月29日)召開「臺中市醫療機構低碳認證辦法專家指導暨討論會議」,並請公、協會派員與會。 貳、討論提案 提案單位:理事會 一、案由:請審查2024年6月份經費收支。 決議:照案通過。 提案單位:理事會 二、案由:全聯會函請各縣市公會7月31日前提供所屬會員至本年12月底,行醫75年、70年、65年、60年、55年、50年、45年、40年資深醫師名單,俾於第77屆醫師節慶祝大會(113年11月9日)表揚案。 決議:照案通過,提交吳善德醫師等132名資深醫師名單予全聯會。 提案單位:理事會 三、案由:衛福部委託藥害救濟基金會辦理「醫療事故關懷服務績優表揚計畫」,本會是否推薦相關獎項人選案(資料需於8月31日提交),提請討論。 決議:推薦丁鴻志理事參與衛福部表揚計畫「調解典範獎」獎項候選,並於期限內提交相關資料。 提案者:高嘉君理事 附議者:林恒立副理事長、陳正和常務理事 四、案由:代理總幹事真除人事案。 說明:李妍禧代理總幹事一職,已逾二年,在任何政府民間、社團法人均屬離譜之事,有違常理。 辦法:正式升為正式總幹事一職。 『討論前,提案者高嘉君理事同意撤回提案,並由王博正理事長徵詢與會人員無異議後撤案。』 提案單位:理事會 五、案由:本月份入會會員審核案。 決議:照案通過,現有會員5,060名。 參、臨時動議: 提案單位:理事會 一、案由:本會葉文娜總幹事65歲屆齡退休案。 決議:(1)照案通過,屆齡退休後續相關事宜,移請常務理監事會研議妥適方案,並於2024年8月31日前移交完成,2024年7月、8月薪資照常發給。 (2)總幹事一職即日起由李妍禧接任。 提案者:李茂盛常務理事 附議者:施英富監事 二、案由:最近新聞事件,中部一醫院因生產事故新生兒死亡,法院一審判決醫院及醫師須賠償父母高額扶養費案。 說明: (1)108年6月大里仁愛醫院發生產婦生產過程,胎兒羊水有胎便,新生兒死亡事件,病方以醫師過失致死罪嫌為由,提出刑事告訴,經地檢偵查終結認應為不起訴之處分,聲請再議,也被駁回。110年轉提出民事損害賠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13年5月一審判決醫師及醫院負連帶賠償責任,其中包含醫療費用、喪葬費用、精神慰撫金及扶養費用等損害賠償,合計新臺幣1400多萬元,醫界一片譁然。 (2)病方主張「扶養請求權」之損害賠償。法官心證理由之一:父母年滿65歲後,即有「請求子女扶養之權利」,且計算每月應給父母每月7月萬元,得出原告父母受有扶養費鉅額損害。 (3)試問,就普羅大眾而言,多少人能達到或做到其父母65歲以後,每月固定給父母扶養費7萬元之理想境界? 雖本案只是一審尚未定讞,倘若自由心證有違經驗及論理法則,很難讓普羅大眾不質疑本案心證是否太烏托邦主義,未能認清事實任意判斷。 辦法:建議全聯會應提出嚴正聲明,免得寒蟬效應讓醫界四大皆空、五大皆空的情形雪上加霜。 決議:照案通過。 肆、散會:18時26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