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衛生局轉知10.【戒菸服務補助計畫作業須知】
衛生局轉知為提升戒菸服務可近性,並俾利有戒菸意願之民眾於醫事機構接受診療或於藥局領藥時能即時獲得戒菸服務,請各院所踴躍參與戒菸服務,說明如下:
為鼓勵更多醫事機構及人員參與戒菸服務補助計畫,國健署自111年11月1日起已降低取得戒菸服務人員資格之時數,並自112年1月1日起簡化戒菸服務個案紀錄表、調升戒菸服務補助基準。
另戒菸服務補助計畫作業須知已置於國健署網站(下載路徑:首頁 >服務園地 >活動訊息 >本署公告)、「國健署委託戒菸治療與管理網站」及「醫事機構戒菸服務系統」供下載,如有疑問,請洽國健署戒菸治療與管理窗口,電話( 02-2351-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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