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衛生局轉知6.【兒童發展篩檢服務方案/教育訓練課程安排】
衛生局轉知衛福部國健署公告之「兒童發展篩檢服務方案」,並自113年7月1日生效,詳如說明段,請查照。
上揭方案係該署為建立國內兒童發展篩檢模式,配合兒童預防保健服務,新增6次兒童發展篩檢,說明如下:
(一)補助對象:配合兒童預防保健服務,針對6至10個月、10個月至1歲6個月、1歲6個月至2歲、2至3歲、3至5歲、5至未滿7歲之本國籍兒童,各補助1次篩檢服務。
(二)補助費用:
1、兒童發展篩檢診察費每案新臺幣(以下同)400元。
2、兒童發展篩檢異常個案轉介獎勵費每案250元。
(三)申請資格:
1、辦理該署兒童預防保健之健保特約醫事服務機構。
2、執行醫師資格:登記執業之兒科或家庭醫學科專科醫師或通過衛生福利部委託「優化兒童醫療照護計畫協調管理中心」辦理「幼兒專責醫師教育訓練課程」並取得證明之幼兒專責醫師,且具經國民健康署認可單位所辦理之「兒童發展篩檢量表使用說明」課程合格證明。
3、於公告日起向國民健康署提出申請。
(四)兒童發展篩檢異常個案轉介獎勵費:
1、經由兒童發展篩檢發現發展異常兒童,醫師應給予篩檢結果說明並利用健康保險署電子轉診平台進行轉介,且確認個案於提供服務日次日起30日內,至各縣市兒童發展聯合評估中心或地方政府認可且經國民健康署同意之評估醫院就診,給予轉介獎勵費250元。
2、本市兒童發展聯合評估中心名單請至衛生局網站/專業服務/婦幼保健/兒童發展專區/兒童發展聯合評估中心-聯絡資訊查詢。
該署委託社團法人臺灣兒科醫學會於113年辦理「兒童發展篩檢服務教育訓練」,預定於113年3月至8月辦理25場,目前5至6月課程安排場次時間、地點、報名方式、注意事項及報名網址請至https://www.pediatr.org.tw/news/news_info.asp?id=4639。課前須至e等公務園學習平臺通過2小時的兒童發展篩檢數位課程(兒童發展篩檢量表使用說明),詳細資訊可至兒科醫學會公告中查詢,上課前須提供「通過認證時數證書」至兒科醫學會電子信箱,或於上課當天提供紙本證書,最遲於課後一週內提供。
上揭「兒童發展篩檢服務方案」相關內容及附表,登載於該署機關網站之「本署公告」(https://www.hpa.gov.tw/),供下載查詢。本方案相關疑義,請洽該署(02)2522-0651周先生;(02)2522-0655黃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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