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臺中市政府衛生局
為提供民眾良好就醫環境及維持本市醫療服務品質,本局每年皆會辦理基層診所之督導考核,以期藉由現場查核及輔導方式,即時導正、改善及提升本市診所醫療品質。守護每位市民的健康,需結合相關優質團隊的合作,貴會與會員醫師們,即是首要之選,且具備了「用心守護、全民均健」之理念的優質團隊,感謝貴會與會員醫師們,常年來對本市市民健康守護的關心與付出,並熱心支持參與各項公共衛生政策活動,隆情盛意,感荷無已。
業務考評缺失 公會從中協助輔導
衛生福利部每年皆會針對全國各地方衛生局進行業務考評,每年考評重點皆不同,104年考評重點項目包括:網路廣告查核、美容醫學機構管理、洗腎診所廢水及廢棄物處理、放射、檢驗品質提升計畫、診所病人安全管理(輸血、實驗室、用藥安全、手術安全、預防跌倒)、安全針具…等。
本局與醫師公會共同合作,將診所之督導考核方式採2階段進行,已推動多年,去年督考結果發現,有部分洗腎診所並不清楚設置20床以下才可免備污水排放許可證或簡易排放許可文件、另有醫療院所刊登涉違規之醫療廣告、有執行美容醫學業務之診所自費部份未開立醫療收據或容留有美容師諮詢師等職稱之工作人員。診所也藉由每年的督導考核再次檢視並依規自行改進缺失,公會亦從中協助輔導,經三方共同努力、互相尊重、互利共贏的合作模式下,提升本市醫療服務品質,給與市民一個安心、溫馨、優質的就醫環境。
重視市民檢舉 具體事證依法辦理
在大家如此努力,共同在為市民打造一個安心、溫馨、優質的就醫環境時,卻有惡意檢舉人利用市府多元陳情管道(如1999話務中心、市長信箱、郵寄檢舉信至市府或本局),大量檢舉本市多家設有美容醫學業務之診所,檢舉內容包括診所容留密醫事人員、醫療廣告誇大不實、違反診所設置標準、使用非合格醫療器材或藥品…等,本局對於市民檢舉診所違規案件均非常重視,若有具體事證皆依法辦理,除同一事由,經予適當處理,並已明確答復後,而仍一再陳情者,得不予處理。
惟本局在辦理上開大量檢舉案件中,陳情管道變成有心人挾怨報復的工具,癱瘓行政單位、耗費行政資源,不僅傷害了本局與基層診所間的信任,更製造了診所對本局產生對立。
冒別人之名檢舉 恐觸犯偽造私文書罪
本局希冀藉由貴會月刊,轉達貴會會員夥伴們,倘若冒別人之名寄發檢舉信件,經查證屬實,此行為將觸犯《刑法》偽造私文書罪;而檢舉診所涉嫌違規之內容部分,如果和事實不符,亦構成《刑法》誹謗罪;如果公家機關收到該檢舉信函後,需轉送警察局、調查站、地檢署或監察院等有權追訴或實施懲戒的機關進行調查,則檢舉人還可能涉犯《刑法》誣告罪嫌;另依《刑法第214條》規定(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明知為不實之事項,而使公務員登載於職務上所掌之公文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亦需負相關法律責任。
我們皆期待共同推行各項公共衛生政策,在健康是市民的權利與義務之理念下,使本市市民皆能獲得最好的醫療照護,也惟有在與公會及各會員們夥伴關係的理念基礎下,用心營造更優質之執業環境,共同提昇病人醫療品質及建造就醫環境安全,才可使市民就醫有保障,進而共創多贏局面,也才能使市民健康快樂的在臺中市這個宜居的城市中成長與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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