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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衛生局轉知7.【113年兒童發展篩檢醫師教育訓練】
衛生局轉知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委託臺灣兒科醫學會辦理「113年兒童發展篩檢醫師教育訓練」,請符合資格之醫師報名參訓,說明如下:
為提升疑似發展遲緩兒童發現率,該署業於113年4月9日公告上揭服務方案,自113年7月1日起配合兒童預防保健服務期程,新增未滿7歲兒童6次發展篩檢服務,如發現疑似異常個案,則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32條,通報當地主管機關,並協助轉介至該署補助之兒童發展聯合評估中心進一步診斷,以掌握黃金療育期,本市兒童發展聯合評估中心名單請至本局網站/專業服務/婦幼保健/兒童發展專區/兒童發展聯合評估中心-聯絡資訊查詢。
為利兒童發展篩檢服務醫師瞭解實施流程與篩檢量表之標準化操作,該署已委託臺灣兒科醫學會針對兒科與家庭醫學專科醫師或通過衛生福利部委託財團法人國家衛生研究院「優化兒童醫療照護計畫協調管理中心」辦理「幼兒專責醫師教育訓練課程」並取得證明之幼兒專責醫師等,自113年3月起至同年8月辦理「兒童發展篩檢服務教育訓練」,共計25場次,請符合資格之醫師報名參訓。
如有「兒童發展篩檢服務教育訓練」相關問題,請洽該署委託之臺灣兒科醫學會,王小姐,電話:02-2351-6446,E-mail:tpa90@www.pediatr.org.tw,或逕上該學會網站查詢報名(https://www.pediatr.org.tw/news/news_info.asp?id=4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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