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局轉知5.【請各院所踴躍加入本市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合約醫療機構】
轉知衛生局9月30日函文:本市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合約醫療機構合約書,請依說明段辦理,說明如下:
本次合約期間為114年1月1日至116年12月31日,請貴所鼓勵轄內西醫院所,踴躍參與合約,提升本市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合約院所設置點,俾利提升民眾藥物使用之可近性,另,請院所務必詳讀合約書及前揭配置與管理規劃原則之內容,並依規辦理相關事項。
請於本(113)年12月6日前完成轄區醫療機構續約及新合約院所訂約事宜,並將合約書(1式2份)送回衛生局,俾利辦理合約書用印。
請各院所踴躍加入本市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合約醫療機構合約事宜,以利民眾及時取得治療藥物,降低流感相關重症與死亡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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