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局轉知4.【請優先調度/使用將於本(113)年11月屆效期之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
衛生局轉知為提升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之儲備效益,請各院所優先調度/使用將於本(113)年11月屆效期之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說明如下:
查本市目前配置於合約醫療機構之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下稱公費藥劑)包括克流感、易剋冒(同為Oseltamivir成分)、速剋流口服懸液用粉劑及瑞樂沙四種藥劑,其中,克流感膠囊批號F0160B01、F0161B02U1及速剋流口服懸液用粉劑批號A204151均將於本年11月屆效期。
請惠予週知所屬人員依規使用公費藥劑及妥善管理,並依藥品先進先出之管理原則,優先調度/使用將屆效期之公費藥劑,針對5歲以下兒童,優先使用速剋流口服懸液用粉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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