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自2019年12月首次被發現,隨後迅速擴散至各國,截至2021年12月12日止,全球已累計通報超過2.69億例確診個案,並造成逾530.4萬人死亡,是人類史上大規模流行病之一。 疫苗護照起源1951年 俗稱「黃卡」 面對這樣的流行病,各國紛紛限縮國門,並要求旅客必需出示一定期間內的PCR(Polymerase Chain Reaction)核酸檢測陰性證明,並配合相關防疫政策,如入住防疫旅館進行隔離檢疫、入境檢疫…等,有些國家則會要求旅客必需完整接種兩劑疫苗(美國、澳洲、紐西蘭、泰國、越南…等國家1),並提出相關接種證明。未來,在疫情趨緩、生活逐步恢復正常後,往來各國間的旅客能有標準的「疫苗護照(Vaccine Passport)」提供查驗就顯的格外重要了。 疫苗護照的起源可追溯到1951年,世界衛生組織(WHO)發行的「國際疫苗接種或預防措施證書(International Certificate of Vaccination, ICVP)」,因文件為黃色,故俗稱「黃卡(Yellow Card)」,此證明文件用以證明已接種霍亂、黃熱病和天花等疾病的疫苗,讓旅客在進入高風險國家時,做為一種國際認可的旅行用醫療證件。在台灣,接種COVID-19疫苗時會有疾管署發行的疫苗接種紀錄卡,但這僅限於國內流通,無法於其他國家做為接種疫 苗 證 明用,民 眾如要出國,仍需至相關醫療院 所申請「COVID-19疫苗國際預防接種證明書(簡稱黃皮書)」。 建立疫苗護照 可統一透過FHIR架構執行 歐盟於今年7月起啟用「歐盟數位新冠肺炎證明(EUᅠDigital COVID Certificate)」,衛福部資訊處長龐一鳴在9月出席2021年國際醫學資訊聯合研討會時曾指出,國內各醫療院所、行政部門資訊交換架構不一,導致資訊維護負荷量大,在歐盟、世界衛生組織(WHO)主張國際疫苗護照採用HL7 的FHIR(Fast Healthcare ᅠInteroperabilityᅠResources,快速健康照護互通資源,縮寫讀音同「Fire」)架構後,盼利用建立疫苗護照的契機,讓未來相關單位交換資料時,統一透過FHIR架構執行。因此,衛福部電子病歷交換中心(EEC)勢必轉換為FHIR架構進行電子病歷及就醫資訊交換,以期簡化交換架構,降低醫院成本和負擔。 FHIR建立的基礎是HL7ᅠv2ᅠ&ᅠHL7ᅠv3標準,主要目標為促進醫療單位有效溝通醫療相關資訊,因此,資料互通即為FHIR所在行的。其提供XML、JSON、Tur tle…等多種格式,也因為FHIR採用HTTP網路通訊協定應用RESTful API做為資訊實作標準,可以廣泛應用於多種設備,包含電腦、手機、平板,甚至是Kiosk及醫療設備都可以使用,讓使用者不用侷限於在特定平台,而是隨時隨地透過手邊裝置或設備進行調閱。 各國疫苗認可不同 有待各國間雙邊認證 簡單來說,FHIR對醫療人員而言,其具有高可讀性,醫療人員不用懂程式設計也能看懂資料,對他們來說,FHIR是一種描述醫療資源/行為/數據/流程的方法;而對程式開發人員來說,FHIR則是格式嚴謹,文件齊全且明確,事實上F HIR就是一堆就醫資料結構(Data Structure),更因為開源,在開發上有充足的資源可運用。 衛福部陳時中部長10月25日曾表示,數位疫苗證明主要有三個重點,包括證明疫苗有效性、證明可信度以及透過雙邊認證確定如何開放,避免有不可信的疫苗證明流入此體系。疫苗護照雖有助於旅客在國際間流動,讓經濟及各項交流得以重啟,讓已完整接種疫苗的人可以恢復某種程度的正常狀態,但國際間各國對不同疫苗的認可也不同,仍有待各國間的雙邊認證,另一方面,也如同WHO公共衛生緊急計畫執行主任Michael Ryan所說:「全球有很大的疫苗公平問題,在旅遊前要求出示疫苗證明,會增加另一層的不平等」,那些無法取得疫苗的國家人民是否因此被孤立,也值得我們省思。 圖說 疫苗護照規定各國不同。 圖片來源/《未來城市Future City@天下》 /Shutterstock (編輯部) |